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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妇幼保健中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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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妇幼保健例会的预备通知

        各市妇幼保健机构:
            为展现妇幼保健行业风采,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凝聚力,激发妇幼保健工作者工作热情,借共和国60年华诞春风,经研究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决定在妇幼保健年度工作例会期间举办妇幼保健迎春联欢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妇幼保健例会迎春联欢会属妇幼保健内部自娱自乐性质,邀请省卫生厅及厅直单位领导参加担任评委。
            二、各市以市为单位组织一个表演节目,节目内容及形式不限,参演人员限妇幼保健机构人员,人数限10人以下。参演服装、道具、音乐等自备。
            三、节目确定上报后,请勿更改,以便编写主持词。
            四、组织者将对表演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五、各市准备地方纪念品10份(每份金额控制在50元左右),用于各市演职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
            六、请各市妇幼保健机构填写《2010年全省妇幼保健迎春联欢会节目登记表》,于2009年11月15日前报省妇幼保健所信息科齐晓骁,电话及传真0551-2826431,电子邮箱qixiaoxiao@ahmch.com.cn
            七、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10年全省妇幼保健例会迎春联欢会节目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

        2010年全省妇幼保健迎春联欢会节目登记表

        参演单位

        节目名称

        节目形式

        参演人数

        节目主要内容描述

        表演时间长度(分钟)

        演员名单及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