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新闻动态 专家介绍 引导服务 学术交流 保健园地 科室分布 政策法规 专家咨询 健康视频 会员社区 妇幼商城
 
国家妇幼保健中心通告
联系我们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永红路38号 儿保科电话:0551-2836931  妇保科电话:0551-2827642    新筛科电话:0551-2837034                                              门诊药房电话:0551-2836931  门诊B超室电话:0551-2827642  办公室电话:0551-2836826   传真电话:0551-2814618
 
 
 
      当前位置:首页>>特色服务
      • 新生儿疾病筛查

        服务流程:

        第一步:采血前准备

        宝宝须在出生72小时并吃足6次奶后方可采血。

        第二步:采血

        出生医院的医务人员在宝宝足跟部采三滴血,滴在特定的滤纸上,自然环境下晾干。

        第三步:邮寄

        每周由当地妇幼保健所收集各医院的采样血片,统一快递至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第四步:检验

        我中心收到滤纸血样后开始编号、输入计算机并进行检验,检测促甲状腺激素和苯丙氨酸的浓度。

        第五步:出具报告

        宝宝在采血后,出生医院将会发给家长一份《安徽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证明》,如检测无异常,此证明即代替正常筛查化验结果报告单。如异常我们将会及时通知家长,同时也诚挚恳请家长给予配合,若您接到复查通知后,请务必于三天内带孩子到出生医院的妇产科或所辖区妇幼保健所或省筛查中心重新采血复查。另外,我中心每周还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辖区妇幼保健所发一份总体筛查报告。

        第六步:复查及治疗

        化验结果异常者,我中心或所辖区妇幼保健所会及时通知您带着宝宝到出生医院或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重新采血复查。若复查结果仍然异常,我中心将再次通知您进行相关的检查,确诊后立即治疗。

        第七步:注意事项

        如果宝宝因各种原因没有采血筛查者,应于出院后3-5天回出生医院或当地保健所或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采血,最迟不宜超过出生后20天。

        第八步:归档保存

        检验后的滤纸血片将放入冷藏冰箱保存,实验数据和筛查报告归档保存。

        六、服务承诺:

        ★ 凡筛查化验结果正常的,我们将不再另行通知您;如有异常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您。

        ★ 我中心对通知复查的宝宝免收化验费。

        ★ 您可以打电话或者到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查询筛查结果和咨询。

        垂询电话0551-2837034(上班时间)